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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祥熙
孔祥熙(1880-1967),字庸之。程家庄人。祖为官宦,父辈时家境中落。孔祥熙幼年家贫如洗,因其父母加入教会而得到基督教公理会资助进入义学,后又资送通州潞河书院学习。光绪二十开年(1901),孔氏协助文阿德(美)办理太谷教案有功,被华北公理会保送至美联社国留学,获欧柏林大学和耶鲁大学硕硕士学位。 光绪三十三年(1907),毕业归国。在欧柏林大学支持下,在太谷办起铭贤贤学堂,自任样长,经管校务达十年之久。孔提倡“学以事人”的办学宗旨,推崇孔孟之道和基督教义,并重视西方文化科学知识的传授。在铭贤任职期间,值辛亥革命爆发,受太谷绅士之请,任营务处总办,率领商团、巡防队和学生军巡守县城,维护地方治安。同国四年(1915)前后,办起祥记公司和裕华银号。不久,又经办庆记纱号、杨子建业公司、长江公司、福华烟草公司等企业多处,成为全国闻名的富翁。从政后,曾兼任燕京、齐鲁等十余所大、中学名誉校长或董事长。铭贤学校校长头衔终生未御。 民国四年(1915),袁世凯称帝,孔前往日本,任东京青年会总干事,结识宋霭龄并与之结婚。 民国十一年(1922),任北方政府中日鲁案公署实业处长、中俄会议公署坐办等职。十四年(1925),孙中山逝世,孔系遗嘱证明人之一,并参预操办丧葬。年底,获名誉法学博士学位。十六年(1927)起,在南方国民政府任职。历任广东财政厅长、武汉政府实业部长、南京国府委员兼工商部长、实业部长、孙中山奉安委员会总干事、外交委员会委员、首都建设委员会委员等数十职。二十一年(1932),赴欧美考察各国实业。归国后,任行政院副院长兼财政部长。从此,掌财经大权十年之久。二十四年(1935)11月,力主推行“法币政策”,加强国民党政府对全国金融的控制。二十六年(1937),升任行政院长兼财政部长。二十八年(1939)11月,国民党五届七中全会决议:蒋介石复行政院长职,孔仍任财政部长。三十三年(1944),赴美参加布来屯会议。归国后,呈辞下野。三十六年(1947),以夫人赴美疗病为名出洋,定居纽约。三十八年(1949)以后,任台湾总统府资政。1967年8月15日,病故于纽约医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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