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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立学生主体地位,让学生主动发展
石象学校 郭学权
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教育规律,使孩子们能在一个和谐民主的氛围中得到自我发展,真正保证学生的基本权利,实践对学生实质性的尊重。才能更好的营造一个民主的、和谐的、充满感情的、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课堂教学氛围。学生的兴趣、个性、情感及人格才能得到更好的尊重。而实现三者的有机结合,才能达到“学生生动活泼、积极主动的发展”的目的。尊重学生,确立其主体地位,使其主动发展,我们有几点做法:
一、课堂教学中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
在课堂教学中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,
1、要尊重学生的人格。一种主体人格,这是构建学生主体地位的核心,要关注学生是以一个独立的人存在的。
2、要尊重学生的个性。个性是人格的具体体现。强调思维的独立性。一个有个性的人经常有属于他自己思考的问题,有一种审视的能力和习惯,碰到问题总是先提出自己的看法。
3、要尊重学生的兴趣。兴趣是个性和人格的重要体现。无视和压抑学生的兴趣,就是对学生人格的蔑视和对学生个性的扭曲。尊重学生的兴趣,包括善于发现、善于培养、善于发展学生的良好兴趣。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好奇心、求知欲、想象力都体现了一种特有的兴趣。兴趣是创新思维的基础,创造与发明往往都首先来自于一种兴趣。这种兴趣是一种相对稳定的心理品质。
4、要尊重学生的情感。情感是兴趣的一种升华,学生的求知欲、想象力、好奇心都是富有情感的一种特有体现,学生对学习的乐趣,对知识内在美的一种感受,都是一种情感效应,都必须要尊重和爱护。从更宽泛意义上讲,情感自然也包含了学生特有的生理和心理的特点和规律。教师要把爱心融于教育
教学之中,要走进学生的心灵世界。
二、还给学生基本权利
我们要把学生的一些权利还给学生。
1、把研究的权利还给学生
我国传统的把学习和研究所获得的知识叫“学问”。把学习和研究截然分开并不符合学习的规律。现在,终于提出了把研究性学习加进小学课堂,把研究的权利还给中小学生。这的确是一种教育观念的进步,是对旧思维定势的否定。传统的教学是以教师为中心,教材为中心、知识传授为中心。研究性学习所关注的是“开放性的学习内容、探究性的学习过程、主动参与的学习评价”,研究性的学习推动了教学模式的改革,极大地调动了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。
2、把质疑的权利还给学生
要鼓励学生标新立异,发表不同的意见,特别是要有自信和勇气向教师、向权威、向教材挑战。教师不能把观点强加给学生,不能将自己的见解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。
3、把创造的权利还给学生
马斯洛的创新理论包括了两种类型的创新。一种是象科学家、政治家那样的创造行为,他对社会有着重要的价值,极大地受世人所关注,第二种是自我实现的创新,这种创新对社会没有多大的价值,也更不会引起世人的关注,而对于他自身来讲,却是了不起的一种自我实现的创新。但我们基础教育的真正目标是培养学生的这种“自我实现的创新”——包括创新意识、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三个层次。创造是人与生俱来的一种潜能,把创造的权利还给学生,就要在教学中善于激活学生的创新意识,善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,充分地给学生以创造的时间和空间。
4、把情感体验的权利还给学生
让学生自主的、主动的、创造性的体验情感效应,感受学习的乐趣,感受知识的内在美,感受师生之间、学生之间的尊重、关爱、理解和信任。传统的教学难以让师生感受到一种情感的魅力,忽略了以教学的情感滋润孩子们富有情感的心灵,还给孩子们情感体验的权利,这是新时期新教育理念的新追求。
5、把失败的权利还给学生
要允许学生失败,允许学生回答错问题,允许学生不会回答问题,这也是学生学习的一种权利,关键在于让学生自己感受,而不是教师随意给以否定,甚至批评指责。教师要引导学生解除挫折的困惑,让学生从老师那里得到安慰,进而把这种安慰化为一种亲情,变成一种力量。将来走入社会,也能够经受住挫折,积极主动做好工作。
总之,我们要一切为了学生,为了学生一切,确立其主体地位,促进其主动全面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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