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沿革
太谷县学,位于旧县署东南(今粮食局第二门市部及县经委会院),宋崇宁三年(1104),县尉李琰(《山西通志》为李咸)兴工创建。元代至元、大德间重修。学内建明伦堂5间,堂后敬一亭3间。堂之左为大殿,殿后是教谕、训导宅。宅之左为射圃亭。总建筑面积约4800平方米。元大德七年(1303),县学毁于地震。明嘉靖二年(1523)增修,万历二十四年(1596)重修。
清代,历经修葺、扩建,将原3间之敬一亭、敬德斋、修业俱扩建为5间。雍正二年(1724),重修明伦堂后西厅,易名为“忠孝祠”,东厅改称“经义厅”,修业斋改称“治事厅”。嘉庆九年(1804),重修两厅内宅,增饰明伦堂及大室修葺一新,增建南房4间,过道2间,西房1间。门北向,易名“近居书院”。不久,恢复县学旧名。道光三十年(1850),改明伦堂以东之神厨为“年公祠”,移神厨于堂西。光绪二年(1876),县学再次修葺。清代,县学先后重修、改建、增修凡10次之多。
(二)学额
县学生员名额向有规定。初,生员共40名。顺治二年(1645)起,每年考入新附学生员15名;每科考入新附学生员15名。武生员15名;每科考入新年附学生员15名。康熙九年(1670),申定太谷县学为中学,每年只准考进附生12名。康熙十五年(1676),正式裁去太谷取生3名,拨给五台县。自此,太谷岁科两试,只各取进附生12名。乾隆五年(1740)定,乾隆八年(1743)申定选取乐舞生之例。府、州、县学例用六佾额数36名,外加4名,以备事故更替。太谷县学遵例选送。咸丰五年(1855),县人捐饷银较多。是年科考,增取附生12名(按:凡银3000两,准增加文武学额各1名)。康熙五十三年(1714)、雍正元年(1723)、咸丰元年(1851),也曾增加学额,但每考所增之数,仍不得超过原额,有盈则递推于下届,符合应得之数。
(三)入学 出贡
儒童入县学读书,须参加由县官主持的考试。合格者,准许进入县学,称“入学”,并确定其生员身份。
清代童试,向例四书文2篇,经文1篇。后裁四书文1篇,增试排律,以四书文、经文各1篇,诗一首命题。复试,四书文、经文各1篇,后,又改试《小学论》,再改试《性理论》。雍正间,又改试《孝经》。乾隆间,《孝经》、《小学论》兼试。其后,《教经》、《性理论》皆废。咸丰元年(1851),复试又增《性理论》。
乐生、舞生选送本籍外观俊秀、通晓音律、娴习礼仪的。每遇学臣按临,即免府、县两试,由教官册送。府、县叙入考案,申送院试,凭文录取。考童略知文义,具邻族甘结,会同县学册送学臣察核,令提调官按名考核。若目不识丁者,即说明革黜,另行选送。
县学生员岁试四书文2篇,经文1篇。后又改试四书文、策论各1篇;增试律诗一首,五言六韵。康熙、乾隆间,考试内容屡有更易,举废无常。咸丰起,复试增《性理论》。光绪二十四年(1898),诏科取士又改试策论、经义,至光绪三十年(1904)停科考止。
从县学生员中选送食饩最久的京师肄业,称贡生。元代起,通行省选贡生,屡有更易。乾隆七年(1742)定,乾隆十二年(1747)选拔贡生1次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定考拔贡生试题例。旧例,第一场四书文2篇,经文1篇,第二场时务策、论、判各1篇。此后,改判为五言八韵诗一首。清代260余年中,全县先后出拔贡42人,优贡5人,恩贡45人,岁贡176人,例贡109人。
(四)课业
生员课业,随申定考试题例而更易。明万历二十二年(1594),知县乔允任期,规定县学生员“日以三纲八目为径路,四端五典为基址。以书子史为户牖,周程张朱为阶梯”。清雍正七年(1729)定例,月课季考之次日,讲《大清律》。康熙、乾隆间,生员课业随岁科两试题例变更。
(五)教条
清顺治九年(1652),颁卧碑于天下学宫(即县学),置明伦堂左,晓示生员:“选取生员,免其丁粮,厚以禀膳,设学院、学道、学宫以教之。各衙门以礼相待,全要养成贤才,以供朝廷之用。诸生皆当上报国恩,下立人品”……教条共八项目内容。其中,生员应如何对待父母,如何治学以及尊师、守法诸方面都有严格要求。此即县学的教育条规,历200余年无的易。
(六)学田、赡田
县学原无学田、赡田。明万历二十一年(1593),知县李某就百姓告发隐匿钱粮者,即以地入官,申允上司,永为学田。之后,每间年将功赎罪所行之租谷氨酸贮于县学,生员有“贫不能举炊与婚丧不胜备礼者”,即以租谷资助。
大白都(今大白村)退乌马河滩地297.445亩,每年可得租谷29.7445石。知县牛维耀捐助俸银50两,于南门外置水地30亩为赡田。每年可得租谷20石,以之资助读书有困难的贫生。乾隆五年(1740)以后,航班民用工业将田建屋,典凭渔利。至嘉庆中,租户尽将赡田为屋,互相抗租自肥,旧规尽废。道光三十年(1850),教谕宋尔杰,训导吴名成改租谷为租银,学田、赡田之收入始有保障。
(七)官师、役夫
元代起,县学始设教谕。明、清增设训导。此后,县学厅堂、斋舍之修葺,生员课业之督导始有专官掌管。清康熙元年(1736),上喻加给各省教官品级。先是未入流品,自此,教谕正八品训导为从八品年俸银共80两。
县学役夫以8至10人为限。其中,斋夫3人,工食银共18两;门斗3人,工食银共18两;誊录书手1人,工食银4.167两;膳夫1至2人,与廪膳生员20人,饩粮、工食银共77.3两。
明洪武十八年(1385),雄县人刘观以进士任太谷县丞,公暇督诸生读书并亲为讲授。嘉靖十五年(1536),易州人张承惠以举人任太谷知县,每朔望视学,为诸生讲授,娓娓不倦。顺治元年(1664),山东禹城人韩谷昌以进士任太谷知县,尤重视学校,“课士面为甲乙,如师训子弟”。历代知县,承前启后,为县学诸生兼授课业相沿成习。
(八)藏书
明代,县学有如下藏书:
《四书大全》、《易经》、《书经》、《春秋》、《礼记》、《性理大全》、《资治通鉴》、《学政全书》、《蓝田乡约》、《明皇祖训》、《养蒙大全》、《为善阴骘》、《真西山读书记》、《乐书》、《礼书》、各1部,《服弁图》1本,《大诰》3篇,《事物记原》4本。
清代,县学有如下藏书:
《上谕》、《十三经》、《康熙字典》、《廿一史》、《大清律》、《周易折衷》、《书经》、《诗经》、《春秋》、《朱子全书》、《性理》、《四书解义》各1部,《三朝宝训》、《学政全书》各1本,《国子监则例》、《钦定四书文》、《明史》、《礼部则例》各1部,《圣谕广训》、《钦依刊刻卧碑》各1本,《驳吕留良四书讲义》8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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