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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业警告属于学校里的处分。
根据教育部颁布新修订的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五十一条,对有违反法律法规、本规定以及学校纪律行为的学生,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,并可视情节轻重,给予如下纪律处分:警告、严重警告、记过、留校察看、开除学籍。
1、学业警告是指的学生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课程(含不申请补考课程)学分,一学期达到10学分以上(含10学分)或者各学期累计达到15学分以上(含15学分),给予学业警告。各学期累计达到20学分
以上(含20学分)且门数达到6门以上(含6门)的,给予降级,编入下一年级管理。
2、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五十三条,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,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。处分决定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:
(一)学生的基本信息;
(二)作出处分的事实和证据;
(三)处分的种类、依据、期限;
(四)申诉的途径和期限;
(五)其他必要内容。
参考资料:
中国网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得学业警告了可以想办法去撤销这个警告,尽量避免再犯。
学业警告是指的学生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课程(含不申请补考课程)学分,一学期达到10学分以上(含10学分)或者各学期累计达到15学分以上(含15学分),给予学业警告。各学期累计达到20学分?以上(含20学分)且门数达到6门以上(含6门)的,给予降级,编入下一年级管理。
学业警告属于学校里的处分。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有规定学生四年达到两次学业警告会被劝退。先自己问自己面对这样的警告感到无所谓,还是有必要继续学业,如果有必要继续学业的话,那就想办法撤除警告,老实点,好好的进行学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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